购房者赢了官司却住不了房

移动版  2016-01-10 18:56  来 源:摘自网络  字号:

  “交了10.7万元,还办了房产证,但是房子却一直被别人住着;打官司也赢了,对方还是不让出房子。”5月30日,万宁市北大镇映田村委会的王女士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,2007年1月,她与万宁市选钛厂签订集资建房协议,先后交付10.7万元,购买了该厂宿舍区A1幢502房,还办理了房产证;但是房子建好后却被他人(王某强)装修入住,至今未归还。

 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经了解,2011年11月,万宁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强搬出A1幢502房,将房屋归还王女士。王某强提起上诉,随后又撤回上诉,但至今未搬离该房屋。□南国都市报记者 王洪旭

  花10万买的房子却被别人住着

  王女士说,2007年1月,她与万宁市选钛厂签订了《集资建房协议书》,交付2万元建房款,并约定共投资10.7万元就可在万宁选钛厂宿舍区建集资房,还选定房号为A1幢502房,有120多平方米。

  当A1幢的毛坯房建好后,王女士就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产证,并以房产证为抵押,向银行借款7万元用于交房款。2008年7月,王女士又交了1.7万元,而这时她才知道自己的房子被后安镇中学教师王某强装修入住了。

  “我都不知道,他们(王某强)是什么时候去装修的;第三次交钱了才知道,但我一直不同意换房。”王女士说,当时曾要求万宁选钛厂让王某强搬出该房屋,但是遭到拒绝,对方称该房屋是A2幢502房。

  从王女士提供的房产证“万宁市房权证万城第07776号”上显示,该房屋位于万宁市万城镇万州大道东侧地方国营万宁选钛厂,确实为“A1幢502房”。而A2幢楼由于拆迁问题无法解决等原因,一直未能开工建设。

  一房两卖惹纠纷,涉案人员已入狱

  王女士已经办了房产证的房子,是怎么转卖给王某强的呢?经法院审理查明,从2005年起,万宁市选钛厂陆续报建其单位职工集资房,而王某清作为万宁市建筑工程公司代理人,承建该楼房,并得到万宁市选钛厂时任厂长钟某民委托,与职工签订建房合同,并代收建房款。

  王某清分别与王女士、王某强签订集资建房协议,王某强的房子为A2幢502房。由于A2幢楼房一直未开工建设,王某强提出交涉。

  对此,钟某民和王某清私下把A1幢502房,安排给王某强装修。在这期间,王女士发现自己房屋被他人装修,多次交涉无果。2008年初,王某强装修完毕入住,一直未办理房产证,但曾先后4次向王某清支付购房款9.18万元。

  东窗事发后,王某清和钟某民都受到了法律严惩,锒铛入狱。

  对于王女士和王某强来说,双方都是受害者。王女士交了钱办了房产证,却没有房子住;王某强交了钱,装修了房子,但没有房产证,房子不是自己的。

  占房者近期将搬出

  5月30日中午,南国都市报记者与王女士及其丈夫一起来到万宁市选钛厂宿舍区,A1幢502房的房门紧锁,敲门无人应答。王女士的丈夫说,法院已经判决了,但是他仍不愿搬出来,打赢了官司还是住不了房。去年6月4日,王女士已向万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但是至今近1年,一直未执行。

  王女士说,经法院协调,约定在今年1月王某强搬出房屋,但是后来王某强又称万宁选钛厂没有给其赔偿,所以拒绝搬出;此后多次协调均未果。

  对此,万宁市人民法院殷法官表示,目前已签订协议,王某强表示将于近期搬出A1幢502房,要是再不搬出,法院将强制执行。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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