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马贪官法院门口自焚,曾因贪污等罪被判10年

移动版  2018-08-12 11:13  来 源:网络整理  字号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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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东坡公安8月10日消息,当天15时许,一男子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,在自己身上浇上汽油将自己烧伤。警方迅速处置,已将其送医救治,目前无生命危险。经查,该男子系周仲明(现年66岁,曾任洪雅县县长,2001年因贪污、滥用职权罪被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),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。 本文来自织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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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见习编辑 周玉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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